4月19日,河北省气象局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存储、经营企业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。
《通知》提出,各地气象主管机构要强化雷电灾害防御和风险管控,充分发挥雷电预警信息在安全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,建立预警信息接收、处理和应对工作机制;指导企业制定可操作的、有效管用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,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,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化解风险;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,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。建立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,制定合理可行的雷电预警系统建设方案;利用全省现有闪电定位系统、新一代天气雷达等雷电探测数据,通过应用专业雷电预警平台进行综合研判分析,作出准确、及时、权威的雷电监测预报。市、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在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助下,及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,实现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的全覆盖;加强对防雷安全法律、法规和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;各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,协调联动,强化联合执法检查,加大行政处罚力度。
(作者:马洵 责任编辑:苏杰西)